江门2026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出炉 缴费基数均有下调
日前,《2026年度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下称《2026年缴费标准》)出炉——明确2026年度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399元、下限为4280元,在职职工总缴费费率保持8.0%不变。与2025年相比,新一年度的最高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均有下调。
根据《2026年缴费标准》,2026年度职工医保最高缴费基数从2025年的22086元/月调整为21399元/月;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由2025年的4417元/月调整为4280元/月;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则由2025年的7362元/月调整为7133元/月。
根据文件,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及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以个人申报工资为缴费基数。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统一按7133元执行;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伤残津贴领取地参加职工医保,以其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需补缴至规定年限,缴费基数也按7133元计算,可选择一次性缴完。
缴费费率方面保持不变。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缴费费率分别为:6.0%(含生育保险0.5%)、2.0%、7.5%、8.0%、5.5%。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退休人员的缴费费率均不含生育保险。《2026年缴费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