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实施 将高层次人才细化为五个层次
江门台 2025年06月17日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联合印发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根据个人的业绩贡献、荣誉成就等要素,将高层次人才细化为五个层次,并明确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评定产生。
《办法》将高层次人才细化为顶尖人才、杰出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三级人才五个层次。高层次人才认定是指对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相应标准的申请人,经申请审核通过后确定为高层次人才。而高层次人才评定是指,对未直接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相应标准,但对江门市有实际突出贡献和业绩,而且具有本行业公认专业水平的申请人,通过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为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评定分别在每年4月和9月各组织一次。
根据规定,高层次人才可按人才级别分层次享受政务办理、创新创业支持、医疗便利等人才服务。《办法》还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数据对碰,经核实高层次人才已不在江门工作的,注销其“侨都人才卡”。同时,持卡人如存在调离江门、违反规定出国(境)逾期不归、被列入个人失信名单等情形的,应申请注销“侨都人才卡”,用人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直接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