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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超员!江门交警:生命无价,安全不能“挤一挤”

江门交警 2026年01月21日

岁末返乡季,交通安全不容忽视。近期,江门交警持续开展超员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已有多辆违法车辆被查获。

案例一

近日,新会交管大队在江门大道古井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客车存在超员行为。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新会交管大队在古井镇四航大道路段查获一起轻型货车违法载人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司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开平交管大队民警在百合镇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J****9的轻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厢内违规载人,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车内人员身体部分探出车厢外,随车辆行驶不停晃动,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责令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车厢内违规搭载1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处以罚款100元,并责令其对车厢内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江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岁末年初,返乡出行务必严守交通法规,杜绝超员、货车违规载人等危险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平安回家过年。


编辑:陈珊迪

二审:秦蘅

三审:黄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