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全省首次表彰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作出《关于表彰全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下称《表彰决定》),40个集体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80名同志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江门2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驻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江门市科技局、江门公用集团、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组团帮扶)、驻鹤山市共和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江门海关、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委老干部局、江门供电局组团帮扶)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驻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乐溪村原第一书记、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四级调研员宋万峰,驻台山市川岛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兼驻茫洲村原第一书记、江门台山供电局斗山供电所副所长叶林青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表彰决定》提出,自2021年创新建立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以来,全省各地各组团帮扶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部署要求,选派精干力量组团驻镇帮镇扶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完善配套政策,认真谋划实施帮扶项目。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成员扎根基层,以产业为基、以民生为本,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向被帮扶镇村集聚,激活城乡双向流动活力,将帮扶力量转化为乡村振兴实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过渡期以来,广东省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守牢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收官之年,更是转向常态化帮扶的关键节点。此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既是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注脚,更是激励全省上下接续奋斗的精神力量。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共同富裕到高质量发展,广东始终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机制创新凝聚帮扶合力,以实干担当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