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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20号通告!速看最新要求

鹤山发布 2021年06月23日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鉴于当前东莞、深圳以及境外等地的疫情形势严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防输入。近14日自莞深来(返)鹤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莞深。

二、严格查验。坚决守住酒店餐饮、车站码头、企业社区和公共场所等进出关口,落实体温必测、健康码和行程码必查、核酸证明必验、口罩必戴等措施,对持红黄码者禁入。从莞深低风险地区来(返)鹤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控聚集。暂停广场舞等群体聚集,未经属地镇(街)批准一律不得举办聚集活动。各镇(街)、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巡查、劝离和违禁处置工作。

四、严抓接种疫苗。请已接种第一针疫苗满21天的市民抓紧于6月30日前接种第二针,请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市民(18—59岁)到所在村(居)登记,适时接种第一针,加快共同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五、严实核酸漏检登记。个别因故未参加全市大规模核酸检测者,请本人或通过亲人于6月30日前到所在村(居)进行补录登记,为今后进行精准防控和核酸检测做准备。

其他相关方面,请按照《关于做好端午节前后及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执行。

咨询电话:

0750-8880188(24小时)


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