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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长寿里有人经常高空抛物 情节严重可触犯刑法!

江门台 2021年04月26日

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称,蓬江区长寿里3号楼有人经常高空抛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记者今天(26日)上午来到蓬江区长寿里3号楼附近了解情况,发现这栋居民楼旁边的楼梯上方,悬挂着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袋。有居民反映,这些塑料袋都是楼上住户扔下来的。

居民吕先生说:“经常有人很不自觉从楼上扔垃圾袋、倒水,最离谱是前天中午倒了一些透明的胶水下来,弄得我两件衣服都是胶水,防盗网像蜘蛛网一样,影响很大。楼上高空抛物是很危险的,极不文明,如果扔到人,他要负责的!”

居民王伯说:“听人说过,挺担心的,怕高空抛下来砸中谁都不好彩。希望大家自觉一点。”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利指出,即将实施的《江门市文明促进条例》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不得从建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情节严重有可能触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高空抛物罪”而获刑。不能向外抛掷,如果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就是由道德来进行约束。如果情节再严重一点,比如刀具、比较重的物品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者是财产损失,这时候就构成高空抛物罪,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规定的罪名,违反了国家刑法的规定,他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江门台记者 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