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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一男子被拘留,原因竟然是……

恩平台 2026年01月22日

1月17日15时40分许,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恩平市东成镇长尾山8号地(飞行主题馆)一处商铺发生火情,恩平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消防人员到场后,发现该商铺已停止营业一年以上,且现场并未通电,同时发现存在疑似电气焊切割的痕迹。


工作人员遂与辖区派出所联合走访调查,发现一名男子张某某在起火前约30分钟,曾在此进行电焊施工,随后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在未持有相关电焊资格证,也未按要求落实现场相关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该废弃商铺内野蛮施工导致起火,张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应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拘留。经审讯核查,综合张某某事发后主动报警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事故现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焊动火作业是特种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单位(场所)施工动火作业须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一定要远离可燃物、配齐灭火器防范火灾发生。



敲重点!电焊作业应注意什么:


1.首先是持证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其次要做好准备工作。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作业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3.第三是落实“四有”:有人员守护——在施工同时实施防灭火措施,有器材设施——以便发生意外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有安全距离——作业前清理周边可燃和易燃易爆物,有防护遮挡——对于无法清理的可燃物要用铁皮等不燃材料遮挡。


@特种作业人员

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持证上岗

向违规动火作业说“不”

以下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请牢记!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焊割

2.凡属动火范围内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时,不准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焊割

6.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分给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燃物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恩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提醒,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等特点,若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来源:恩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恩平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程广俅